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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師兄 | 2nd Jun 2007 | 網絡, 時評
近日網上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愈來愈融合。網上「貼 link」,「吹雞拖馬」,「炸老鼠」等那些網上人全都被入罪,而且其真實世界內的真身全都要頂包代其網上人在真實世界坐真監。

我同意做壞事應要受到法律的法律的制裁,但我有個好蠢的疑問:其實法官幾時知我在網上講的是黎真,幾時是吹水,幾時真係做緊壞事,幾時只不過是貪玩引致浪費警力?我以前常常玩 PC online game《Ghost Recon》,其中一個經典的 map 是「MBC」,即是「大使館」(embassy)。一路打通常會有人一路 chat 話「師兄,u bomb the embassy on the right side,n I’ll go in from the left……」,咁我會不會被人拉?是 「師兄」在《Ghost Recon》被人拉去軍事法庭受審,或是我 Mr. Ng 這個人在真實世界要坐監?

如果覺得這個例子太離譜,講個近磅D。在《Second Life》搞事,欺詐,甚至騙 Linden Dollar,結果會否被拉去罰錢?坐監?是在 Second Life 被罰還是在真實世界?要知道,Second Life 內的 L$ 價值是等同真錢,而且真的是可以用真金白銀去兌換!騙 Linden Dollar 與騙真錢是同樣層次(只是不同技術)的衰人!

調轉講,香港都有個 online game 叫甚麼《無間道 Online》。若那些真社團想走法律罅,避開警方追捕,所以在 game 內作 online chat 來做其網上會議,那是不是就不犯法?不算非法集會?不算自稱三合會成員?但是警方強調﹕「所有現實世界防止罪案的法例同樣適用於網上世界」啊!那麼 online game 算不算是「網上世界」呢?

現在法律界其實有冇識諗呢D野?

Links:

網友發色情物品連結被罰款 (明報)
http://hk.news.yahoo.com/070510/12/276jq.html

學生網誌自爆黑底被捕 披露曬馬吸毒 警﹕所有法例網上適用 (明報)
http://hk.news.yahoo.com/070519/12/27rv8.html

男子網上稱想炸迪迪尼罪成 (明報)
http://hk.news.yahoo.com/070601/12/28n4u.html

Ghost Recon on IGN.com
http://pc.ign.com/objects/016/016525.html

Pic of MBC on IGN.com
http://media.pc.ign.com/media/016/016525/img_1394860.html

Second Life
http://secondlife.com/

What is Linden Dollar (Second Life)
http://secondlife.com/whatis/currency.php

無間道 Online
http://www.iag-online.com/main.html



[1]

這不是以言入罪是甚麼?


[引用] | 作者 uncle ray | 2n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2]

日子近了,就要提醒大家不要亂說話,否則呢......


[引用] | 作者 Jansen | 2n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3]

"真實世界內的真身全都要頂包代其網上人在真實世界坐真監",哈,這句我喜歡:)

我相信閣下其實是知道箇中關鍵的,或者玩玩"扮法官",扮"檢察官",大家就明白了.好像說,某人收藏了兒童色情照,依例判監,審理的法官其實都有戀童僻,他很理解被告,但基於大部份人"表面"的合理期望,他手軟不得啊!香港難得可以司法獨立,我們就應該多多向法官們學習究竟甚麼是良好市民啊.


[引用] | 作者 嚴明 | 2n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4] Re:
嚴明 :
"真實世界內的真身全都要頂包代其網上人在真實世界坐真監",哈,這句我喜歡:)
我相信閣下其實是知道箇中關鍵的,或者玩玩"扮法官",扮"檢察官",大家就明白了.好像說,某人收藏了兒童色情照,依例判監,審理的法官其實都有戀童僻,他很理解被告,但基於大部份人"表面"的合理期望,他手軟不得啊!香港難得可以司法獨立,我們就應該多多向法官們學習究竟甚麼是良好市民啊.

市民遵守的是白紙黑字的法律,而不是估計法官心中的期望

另外,司法獨立和這件事是沒有直接關係


[引用] | 作者 hkmirage | 3rd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5]

乜搞到香港咁樣,吾不欲觀之。


[引用] | 作者 譚劍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6]

我又唔覺charge呢班網上吹水友有乜唔岩,起碼佢地係字面上已觸犯法律,只可以怨自己太膠,sensitivity太低


[引用] | 作者 不敗的魔術師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7] Re: 不敗的魔術師
不敗的魔術師 :
我又唔覺charge呢班網上吹水友有乜唔岩,起碼佢地係字面上已觸犯法律,只可以怨自己太膠,sensitivity太低
問題是這法律如何 apply 有沒有準則?甚麼是它的jurisdiction?

咁啱呢班人是膠人,你就話佢抵死,但下次若是有執法者借題發揮或借刀殺人,那我們又有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法律不是去對付膠人,而是去對付不守法的人。膠不膠是主觀判斷,但守不守法就一定要有客觀的理據!


[引用] | 作者 五師兄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8]

客觀理據就係「字面上觸犯法律」

因為有人膠,話想放炸彈,無錯係人都睇得出佢係講下笑,但係警方無可能咁諗,一定要當真咁查,因為無人能夠take得起呢個risk,無人會去猜度佢既企圖,咁咪「浪費警力」law

香港人,尤其是年青人,最大既問題就係愈來愈真心膠,好多時以為「自己住起個荒島度」,無諗過對社會對其他人既impact,學生報如是,以上果班人亦如是.


[引用] | 作者 不敗的魔術師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9] Re: 不敗的魔術師
不敗的魔術師 :
客觀理據就係「字面上觸犯法律」
因為有人膠,話想放炸彈,無錯係人都睇得出佢係講下笑,但係警方無可能咁諗,一定要當真咁查……
咁好似我咁講,在 Second Life 內講同一句話,咁警方拉唔拉人?是遊戲的一部份還是當真?警方怎定條界?我冇話那膠人做得啱,我只是說我包警方冇諗過。

比利時就諗完。所以有人在網上的 character rape 另一個 character,那真身就被拉了。如果這是真的,那下次我玩 RPG 內做 player killer 是否等同謀殺?!


[引用] | 作者 五師兄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0]

我諗要睇個subject matter,係咪完全fictious(「廸廸尼」我會話有影射含意,視乎個官既主觀判斷;xx大使館就斷正了),係既話,有defense point

之但係,打官司係好花錢既,唔係一般人可以玩.


[引用] | 作者 不敗的魔術師 | 4th Ju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